葛店开发区党政办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3-22

  区直各部门:

  现对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区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承办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每一项目标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1.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机场项目和葛店中部电商基地为基础,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鄂州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部,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鄂城区政府。

  区直责任单位:招商局

  2.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城建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文体新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3.巩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执法局

  4.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党政办

  5.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6.完善临空产业规划,围绕航空物流、电子信息、健康医疗、智能制造等产业开展精准招商,重点引进临空特性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落户。全市引进市外资金300亿元,引进的项目更实、质量更高,单体投资百亿级新兴产业龙头项目实现突破,5个重点示范园区引进一批单体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入驻,带动一批高质量关联产业项目落户。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区直责任单位:招商局

  7.按照“产业特色鲜明、产城融合互动、服务配套完备”要求,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条件,2017年重点建设葛店光电信息示产业范园、红莲湖半导体和氢能产业示范园、梧桐湖科技创新示范园、鄂州开发区智能制造示范园、鄂城新区临空产业示范园等5个特色产业示范园,集中力量突破龙头大项目落地。发挥好市区两个积极性,以市区共建方式推进建设。牵头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华容区政府、梁子湖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鄂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公司。

  区直责任单位:拆迁指挥部、招商局

  8.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新增规上企业50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9.安排财政间歇资金10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财金局

  10.推动市校创新合作常态化,加快推进华科大鄂州工研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中国地大鄂州氢能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市教育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11、.实施百家企业“走校进所”工程,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新增50个工业新产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12.全域禁止珍珠养殖、投肥养殖、围栏围网网箱养殖。牵头单位:市水产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13.加大扶贫督查考核验收和问责力度,确保年底14个贫困村出列、10256名贫困人口销号。牵头单位:市统筹办(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扶贫办

  14.实施基本生育免费服务。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15、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创建应用型本科院校。启动电商大学、华师大梁子湖校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鄂州职业大学,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梁子湖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16. 加快精准医疗中心工程建设,建成湖北中医院武东院区,启动市儿童医院建设。探索组建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鄂城区政府,葛店、鄂州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17. 构建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公安局

  18.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区域的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19.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

  20.用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带动精准扶贫。加大资源和政策整合力度,将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努力探索产业扶贫的有效实现形式,探索“租金+股金+薪金”等模式,多渠道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市统筹办(扶贫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市人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扶贫办

  21.加强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现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城建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统筹办(扶贫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22.以梁子湖全国生态文明试点和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为契机,建立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全流域“河长制”。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市水产局、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23.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安监局

  2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群众“一感两度两率”。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25.强化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党政办

  26.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完善“1+N”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信访维稳工作水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27.加强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环保综合执法,综合治理扬尘、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源。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城管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

  28.既去旧、又育新,有效减少无效供给,着力增加有效供给。用技术、安全、环保、市场等标准甄别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用市场化、法制化办法推进去产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29.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广PPP模式,有效化解政府债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昌达公司、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财金局、建投公司

  30.加强对投资项目商业模式、融资模式、运营模式的设计和安排,确保投资项目可操作、能落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投公司、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市人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31.研究把握“四新经济”发展特点和趋势,减少对新经济发展的限制,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32.抓住技术创新这个“牛鼻子”,突出应用导向和市场导向,用开放的眼光、灵活的政策、完善的服务扶持新经济发展,促进技术和传统产业融合,催生新模式、新业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33.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

  34.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生态价值计量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环保局

  35.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统筹办;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36.搭建PPP管理架构,规范管理流程,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领域推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开展合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城建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

  37.深入推进国有资产归集、运营、处置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财金局

  38.改革工业用地配置制度,探索并逐步将土地一次性出让改为分期分阶段出让、先租后让、年租等弹性供地方式。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国土局

  39.分类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改革办,市农发投(昌达)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产局、市水务局、市房产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40.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市民化改革。牵头单位:市改革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统筹办,市教育局、市房产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

  41.对市级权力下放、公共服务下沉、电子政务在线审批、公共信息共享等问题比较集中、阻力比较大的改革试点,进行考核评估,研究解决制约改革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优化试点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坚定不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改革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审批局

  42.系统总结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下沉、城乡网格化管理、“放管服”等领域改革的经验,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完善方式,促进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市改革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统筹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审批局

  43.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实施樊口二站、广家洲大堤加固、民信闸新建和洋澜湖生态补水等工程,启动五四湖南大堤,曹家湖、垱网湖、严家湖连通,红莲湖到大头海连通,青天湖水生态修复,三山湖大堤加固工程,推动樊口水利枢纽区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筑牢水生态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44.加快推进生态公墓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45.加强长江沿岸滩涂复绿保护。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委,鄂城、华容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46.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对余寿港、五丈港、新港河等进行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47.加快农村旱厕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用两年时间实现集镇和村塆污水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计委、市环保局。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48.推进鄂咸高速、武阳高速鄂州段、武汉新港高速。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49启动武汉地铁11号线延伸至葛店开发区工程和T9轨道延伸至梧桐湖前期研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梁子湖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50.做好科技一路对接葛店人民路。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51.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3.5万套,建成1.78万套。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建投公司

  52.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53.高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建委;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54.完成总规修编,实现控制性详规从主城区向新区全覆盖。强化规划实施和管理,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城建规划局

  55.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实施现代服务业成长工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强做大葛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临空物流产业,全面推进电商进农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办)、市邮政管理局、市招商局,鄂州航空都市区建设指挥部产业发展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经发局

  56.实施“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着力引进一批能突破关键技术、能带动产业链形成的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

  57.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和公共服务设施,最大限度消除地区间公共服务政策差距,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区直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

  58.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

  59.扎实开展文化惠民、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60.完善城市社区和村民委员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社发局

  61.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党政办、社发局

  62.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决议,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党政办、社发局

  6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打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继续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最大程度利民便民。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编办,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审批局

  64.进一步树立政府公务人员的敬业服务精神,提升素质能力。优化行政决策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各级政府决策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办有效的事,开务实的会,发管用的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党政办

  65.严格绩效管理,健全与五大发展理念相一致的目标考核评价奖惩体系。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目标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

  66.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四风”整治力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纪工委

  67.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政府系统“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

  区直责任单位:纪工委

主办单位: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广场西路1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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