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11号令

信息来源:葛店开发区 日期:2020-02-14

  根据《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4号令》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防控我区疫情蔓延发布如下命令:

  1、精准摸排到位。社发局、房产局必须按要求迅速摸排辖区内存在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人员居住的区域,精准到村湾、小区门栋。

  2、严格管理到位。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对存在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人员居住的村湾、小区门栋必须进行物理隔离。封闭区域内非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抗疫公务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不得出入楼栋。

  3、服务精细到位。强化对封闭区域的服务,必须保证封闭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定时、定品种、定价格配送,实行急需药品代购服务。

  4、宣传解释到位。做好封闭点的居民宣传引导、心理疏导工作。

  5、隔离治疗到位。所有需要集中隔离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到指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治疗。

  6、整合力量到位。充分发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干部、小区物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封堵工作,必须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督查组根据摸排清单,定期巡查,对消极懈怠,不执行封堵命令的直接责任人,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7、违令打击到位。所有封堵卡口使用最严格最管用的管控措施。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村湾、小区门栋封堵隔离设施的人员,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视疫情防控效果予以提前解除或持续实施。

  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诸多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支持、谅解配合!

  葛店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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