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序号3号整改事项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葛店开发区 日期:2022-06-14
  2021年5月8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发现我区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建设进展滞后。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鄂州市制定并印发了《鄂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该方案(市序号3号事项)涉及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存在建设进度滞后问题。
  我区根据省、市的整改方案要求,抓紧时间落实。截至2022年6月1日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序号3号事项)问题的整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内容
  市序号3号整改事项
  第一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葛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问题。鄂州市整改方案要求,新建4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工。但截至本次督察时,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尚在土建施工阶段,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建设,尽快投入运营。
  三、整改措施
  1.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出水水质达标,达到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的要求。
  2.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已申请商业试运营申请并得到批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出水水质达标,达到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的要求。
  针对该整改问题,经过参建各方努力,2022年5月27日市水务集团组织项目参建五方责任主体依法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小组通过查阅工程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勘验,验收小组对该项目验收意见是合格的,相关参数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
  2.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已申请商业试运营申请并得到批复。
  5月28日葛华污水处理厂已递交管委会关于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商业试运营的函,经管委会研究同意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已2022年6月1日正式开始投入商业试运营。葛华污水处理厂正式进入商业试运营阶段。
  综上,我区认为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4万吨/天)已完成工程建设及调试任务,下一阶段转入运营管理阶段。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序号3号反馈的问题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共7天)向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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