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2号)

信息来源:葛店开发区 日期:2020-04-29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和<湖北省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全市学校开学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市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含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年级)学生5月6日开学。其他学段和年级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另行发布。
  二、返校要求和程序
  1.学生在复学前必须连续打卡14天以上获得复学健康通行码,并由家长签订健康状况承诺书后方可返校。按“愿检尽检”原则,提倡学生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返校。
  2.教职员工在返岗前必须连续打卡14天以上获得复学健康通行码,并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进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能返岗。
  3.如有14天内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从境外回国和有境外回国人员接触史且未满14天、有确诊或疑似病例人群接触史且未满14天等情况的师生(含员工),推迟返校、返岗。
  4.家长提前为孩子准备质量合格的口罩,以走读生每天2个、住宿生每天3个为宜,先按30天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口罩由学校定期免费提供。
  三、错时错峰返校学习
  为避免人员聚集,各学校按照“每班教室不超过30人、每间宿舍不超过4人”的要求,根据学生规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一校一策”学生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工作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实施。
  四、返校后安全管理
  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落实“五个一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热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所有学生一律在学校住宿,自返校日起至高考结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校。不具备住宿条件的学校,协调交通部门和学生家长制定上下学安全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走读生每天只能进出校园一次(早进晚出)。
  各学校实行错峰就餐,确保师生就餐安全。严格落实师生体温自测和晨午晚检制度,执行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牢牢守住校园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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