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葛店经开区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鄂葛办发〔2022〕45号
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葛店经开区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葛店经开区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葛店经开区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商议,并报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我区2022年度涉农资金计划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作如下调整:
2022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2164万元,其中: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资金支出1008.8万元。
1、社会保障政策资金支出550.5万元,其中:五保、低保政策性补助资金320万元,16-59岁以内贫困人口缴付养老保险金0.5万元,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养老金23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39万元,本级资金411.5万元)。
2、健康医疗支出11万元,其中:健康体检签约服务11万元(本级资金11万元)。
3、教育支出20.5万元,其中:高中贫困生补助5.8万元,中小学贫困生补助2.7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2万元(本级资金20.5万元)。
4、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万元(本级资金3万元)。
5、就业资金支出113.8万元,其中:生态文明公益岗位85万元,就业补贴支出28.8万元(本级资金113.8万元)。
6、产业支持资金170万元(上级资金100万元,本级资金70万元)。
7、其他资金100万元,其中:村级脱贫成效巩固资金50万元,防贫保50万元(本级资金100万元)。
8、县域对口帮扶(郧西县)资金40万元(本级资金40万元)。
二、支持推进乡村发展资金1155.2万元。
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3万元。
2、水利发展资金315万元(防汛抗旱、水土保持、设施维修、河湖长制)。
3、林业生态保护资金133.2万元(长江防护林、森林防火)。
4、环境整治资金62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厕所革命)。
5、生态保护资金542万元(长江禁捕、湖泊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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