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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幕新 通讯员曾冬琴)日前,葛店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22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约56.57万元,全面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据悉,从2014年起,葛店开发区严格按照“农村义务兵家庭优抚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藏(疆)和高原条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3倍标准发放,普通本科增发100%,高职高专增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