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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郭宇等选调生工作单位分配的通知》(鄂州组通〔2024〕15号)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蔡恒逍同志任武城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任职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起计算。
中共鄂州市葛店镇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