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鄂州市2017年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担当起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区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重要任务,经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葛店开发区2017年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6日
葛店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测评各项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根据市文明委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区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和攻坚行动,争取我区各项测评指标达到测评要求,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暗访测评中取得较好成绩,成功助力我市迈入全国文明城市之列。
二、主要任务
(一)十大测评项目重点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重点推动落实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夯实思想道德基础。主要内容是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道德风尚培育等。主要任务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教育实践、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文化培育、开展文明旅游、落实“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任务、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建设、网上精神文明建设等,对照测评标准和目标任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驻区各级文明单位
2.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政务行为规范等,主要任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党政办(法治办)、纪工委监察室、组织人社局、食药监管局、工商分局、社发局、安监局、环保局
3.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主要内容是法治宣传教育、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建设等,主要任务是开展全民普法教育,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社区民主建设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等。
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社发局、公安局、工商分局、综治办、区法庭、检察处
4.创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主要内容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市场监管、文明诚信服务等,主要任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奖惩制度、积极开展诚信教育、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等。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建立诚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违法者进行联合惩戒,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到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事件。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各窗口行业单位
5.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主要内容是国民教育、科学普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民素质等,主要任务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服务供给、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开展公益活动等。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达75%以上,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区社发局、经发局、财金局、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工商分局、团工委
6.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主要内容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等,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宣传,“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网上祭英烈、学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
责任单位:社发局、党政办(文明办)、团工委、妇联
7.创建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主要内容是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保障等,主要任务是人均GDP水平、单位GDP能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道路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社区生活环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主干道非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街道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大于0.83人。
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环保局、公安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华容供电公司
8.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主要内容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社会治安等,主要任务是公共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饮用水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劣质食品,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
责任单位:区政法综治委、公安局、社发局(葛店镇)、工商分局、食药监局、法治办
9.创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主要内容是城市绿化、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土地资源管理等,主要任务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空气质量、环境管理、耕地和林地保护等。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不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国土资源分局、社会发展局
10.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是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加强创建动态管理、完善保障机制、国家及部委级荣誉称号的收集整理等,主要任务创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群众参与创建情况、帮扶共建、环境整治、民风建设、投入保障、创建活动常态化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农村有效整治不良风气等突出问题,创建活动经费随财政收入逐年逐步提高,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责任单位:党政办(文明办)、工会、团工委、妇联、经发局、环保局、社发局(葛店镇)、在区各级文明单位
(二)九个专项整治
实施“八个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问题不足,着力弥补短板缺项,狠抓整改提档升级,群策群力打好创建攻坚战。
1.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解决路面破损、管道不通、排水不畅、绿化缺损、路灯缺失等问题,提升维护水平,确保平整通畅。进一步加强配电箱、邮箱、公共电话、公厕、垃圾箱(桶)、窨井、公共座椅、公交站台、文体设施、标示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常态保持整洁美观、功能完好。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建有无障碍设施并保证通畅完好无占用。拆除人行道上丧失原有功能的邮政亭、电话亭等亭棚,建设机非分离和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邮政电信部门、新市民公司
2.公共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车站站台、城市广场、公园和公共绿地、医院等公共场所环境管理,加大花坛、绿化带、公交站台的保洁力度,加大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室内吸烟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治理流浪乞讨、打卦算命和乱扔烟头、盯人发小广告现象,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和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清理整顿饭店、小餐饮油烟乱排现象,整治建成区内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环保局、社发局、新市民公司
3.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主体职责,确保市场内外环境整洁美观,秩序良好,无垃圾、积水、乱设广告现象;市场硬件设施完好,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商品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实价,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诚信经营氛围浓厚,设有复称台,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益宣传占30%以上。加大对市场卫生、交通秩序、流动摊贩等综合治理,周边公厕日常保洁到位,设施完好。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食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社发局(葛店镇)、综合执法局、食药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新市民公司
4.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开展主要道路及渠化路口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闯红灯(含停车越线)、乱穿马路、翻越栏杆、不走斑马线、车窗抛物和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及逆向行驶等问题。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合理施划停车泊位,解决停车难问题,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加强公交车、出租车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整治和纠正公交车和出租车车容车貌、司机仪表不整洁、语言不文明、不主动出示发票及开车打手机、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打击出租车司机拉客、拼客、宰客、拒载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新市民公司
5.社区小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新建的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对占用消防通道、大货车在小区周边违停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小区内部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无暴露垃圾、无损坏花草树木,无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晾乱晒、乱设摊点、乱毁绿种菜、乱涂乱写乱张贴现象。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现象;住宅楼内干净整洁,楼道无乱堆放、堵塞现象;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和乱涂写、乱张贴、乱拉线现象;楼道照明灯完好、无缺失。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站)、道德讲堂、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等场所健全完善、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档案齐全,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牵头单位:社发局(葛店镇)、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房产局、各村(社区、居民小区)
6.街道门店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全面落实环卫责任区制度;一律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占道加工、占道修车洗车;整治门店外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卫生环境,严格落实“门前四包”;依法拆除外观陈旧、布局混乱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广告牌匾、店招、橱窗。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各村(社区、居民小区)
7.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确保中小学周边200米内无网吧、电子游艺室、彩票投注站点,无歌厅、舞厅、卡拉OK、台球厅、足疗、洗浴、按摩等娱乐场所,无非法游商和无证摊点,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无“三无食品”,校园周边烟酒商店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网吧监控设备完好,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严格执行上网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度,有身份证登记记录;网吧设有禁烟标志,无人吸烟,无堵塞消防通道及超时经营现象。
牵头单位:社发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交警大队
8.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宾馆、饭店、餐馆等餐饮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餐饮业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内部环境整洁,有投诉记录,有不剩饭不剩菜等文明餐桌温馨提示牌。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牵头单位:食药监分局
责任单位:社发局、工商分局
9.建成区禁鞭整治行动。层层宣传发动,加强对禁鞭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及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和烟花炮竹的巡查和管理,公布举报电话。先期做好居民婚丧嫁娶、商户开工开业庆典的禁鞭宣传。对禁鞭区域储运销售烟花炮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禁止批零经营烟花炮竹。
牵头单位:公安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安监局
(三)五项重点工作
1.氛围营造及公益广告工作。严格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文明城创建办《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刊播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等为主题,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突出氛围的查漏补缺,重点解决公益广告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展示位置不醒目,核心价值观宣传不到位,公益广告脏乱破旧,公益广告布置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宣传格调低俗、以悬挂横幅替代宣传,文明餐桌行动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文明办)、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各村(社区、居民小区、房产小区)
2.资料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中央文明办网上申报要求,做好各单位台账资料收集的分工、交办,综合整理创建资料(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统计表格),做到格式规范、数据准确、文字简练、内容完整有效,并按要求整理资料电子版,做好考核系统的资料录入工作。
责任单位:党政办(文明办)、区直相关单位
3.问卷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市民问卷调查,着力提升市民满意度。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通过街道社区带动居民参与、单位人员带动家庭参与、在校学生带动家长参与、服务窗口带动市民参与等多种形式,发放宣传资料、组织问卷调查、开展教育活动、普及创建知识,指导他们模拟答题,达到人人都做调查问卷,人人熟知问卷内容、人人都选支持答案,进一步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满意度。
责任单位:党政办(文明办)、经济发展局、社会发展局、各级各类单位
4.志愿服务工作:建设鄂州志愿服务网,加大志愿者招募力度。组织志愿服务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技能。推动实现各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社区全覆盖建立志愿服务站,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培训注册、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常态化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开展活动、到街面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责任单位:党政办、各村(社区)、团工委、区各志愿服务组织。
5.督查考核工作:做好第三方文明指数测评结果的运用,及时交办整改问题。对创建工作实行跟踪督办、专项督办、重点督办,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反馈、二整改、三曝光、四问责”的形式力促落实,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整体进度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开展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察室、党政办督办科
三、实施步骤
大战一百天,冲刺全国文明城,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再部署阶段(5月底至六月上旬)
1.全面开展自查,摸清问题底数。对标“两个测评体系”以及2016年度测评中暴露出的不达标项目、扣分项目,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找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迎接文明城市省级暗访督查。
2.完善领导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调整充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分工制订测评迎检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
3.开展宣传发动,形成创建声势。区直各部门和各专项创建工作组,要深入各单位、社区、学校、医院开展创建宣传活动,部署安排创建工作。在各主要道路、商业大街、交通路口、学校、医院、社区和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
第二阶段:整治抓提升阶段(6月中旬-7月)
1.精细对标,排查整治。各责任单位,对照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认真开展对标创建工作,集中攻坚8个专项整治、做实5个重点工作。针对市第三方暗访组实地考察部位,逐项逐点对标细查,做到考察点全覆盖、无遗漏。
2.严督严查,力促整改。督导组深入各责任单位、各测评点位开展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明确整改时限。
3.归集档案,广泛问卷。各单位对标收集资料,专人把关,确保档案资料准确规范,准时汇总上传。开展问卷调查和模拟测评,做好群众解疑释惑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第三阶段:冲刺备迎检阶段(8月)
1.查漏补缺,巩固成效。认真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重点加大对集贸市场、背街小巷、服务窗口、小区楼道、中小学校、乡镇集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督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扩大成果。
2.全面备战,冲刺迎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实地考察、资料上报、氛围营造等迎检工作,全力以赴迎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
3.总结经验,形成机制。测评结束后,各单位进一步抓好整改提升工作,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常态、长效创建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调整充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及创建工作组,建立健全工委书记主抓主建、分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打头阵、涉创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创建工作推进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包保责任制度。坚持城乡一体、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确保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协调联动。
(二)细化责任分工,推动任务落实。各涉创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将测评指标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工作人员,确保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要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管委会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创建经费,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区创建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工作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创建指挥部7个工作组要紧密结合任务分工,采取跟踪督查、专项督查等办法,分领域、分层次、分行业组织督查,找准难点和薄弱环节,逐项建立台账,逐项分析研究,逐项整治突破。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文明单位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分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影响全区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进行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浓厚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我区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指标要求,大力宣传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让全区广大群众确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变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开设曝光台等形式,及时曝光“不文明”、“不作为”现象和创建工作死角死面。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全民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