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葛店经开区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4-11-28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全区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确保服务业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服务业发展重点方向,特制定《葛店经开区关于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部分14条措施。 

  (一)政策期限 

  2024年—2027年(共三年)。 

  (二)奖励对象 

  适用于工商、税务、统计关系隶属于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且在服务业领域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三)奖励资金 

  区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经开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 

  (四)政策内容 

  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包括支持企业进规进限;支持商贸企业集中收银;支持个体经营户转为企业经营。二是推进实施重大工程。围绕载体、人才、企业、品牌、项目等服务业发展要素,推进全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园区建设、领军人才培养、龙头企业扶持、重点品牌培育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积极申报全省“五个一百工程”。三是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电商服务业跨境电商产业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探索“两业”融合发展 

  (五)附则 

  主要对政策资金兑现过程中细则制定、流程等细节进行了规定。 

 (解读单位:葛店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咨询电话:027-5308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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