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况
1、综合科: 负责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内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办文办会、信息宣传、财务、甄别、控违督查、后勤、档案、车辆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安排处理等工作。
2、法制科:负责葛店开发区综合执法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报批工作;负责执法证件、执法资格的申报及执法文书的制定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批、监督和协调工作。
3、指挥中心:负责区内数字化城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通过“市民热线”或专用网络平台接待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投诉、举报事项,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事项;负责局机关综合业务工作。
4、城市管理科:负责全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整治工作。
5、创文办:负责区内街道卫生治理、排水管排查以及街道摆乱放治理管控和整治工作;加强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疏导整治以及交通标志设立等工作;负责对店铺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工作;负责长江生态资源的保护,对长江辖区内沿线的违建房屋进行管控和拆除;负责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和经营资格进行仔细排查;负责对葛店南站、区内学校、医院及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联合新市民公司对全区内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社区的脏乱差现象开展清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内各工地的渣土转运抛洒、尘土飞扬等现象的管控和整治;对区内各团体,各村、镇、社区、企业等综合协调,全面加大创文工作的宣传力度。
6、执法大队:按照综合执法局制定的各项规范制度,管理好行动大队队员,按月统计上报考勤结果;在各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开展市容市貌巡查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管委会执勤保卫工作;及时上报巡查工作情况、执法工作信息和工作报表;完成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的收入决算总计22701481.69元,支出总计22280720.25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的收入决算总额为22701481.69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701481.69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01481.69元,比2018年增加6287582元,同比增加38.31%。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的支出决算总额为22280720.25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951.36元,项目支出19806768.89元。比2018年增加9341620.25元,同比增加72.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安全支出844423.6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156.6元,城乡社区支出21066240.04元,住房保障支出111900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5762.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086.59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7503.92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6598元.
(四)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22701481.69元,2018年度决算收入16413943元,
比上年增加了6287538.07元,同比增长38.3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工程款。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22280720.25元,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12939089.58元,比上年增加9341630.67元,同比增长7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工程款。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653819.75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355301.44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280720.2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74581.19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细则,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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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5850元,比2018年增加15850元。主要原因是:局领导赴台交流学习考察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255914.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3623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19678.23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84.59元,比上年度减少117261.73元,
同比减少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开支减少。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 20辆,其中有18车辆已拍卖,但是还未下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 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年初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葛店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