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概况
1、综合科: 负责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内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办文办会、信息宣传、财务、甄别、控违督查、后勤、档案、车辆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安排处理等工作。
2、法制科:负责葛店开发区综合执法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报批工作;负责执法证件、执法资格的申报及执法文书的制定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批、监督和协调工作。
3、指挥中心:负责区内数字化城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通过“市民热线”或专用网络平台接待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投诉、举报事项,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投诉事项;负责局机关综合业务工作。
4、城市管理科:负责全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整治工作。
5、创文办:负责区内街道卫生治理、排水管排查以及街道摆乱放治理管控和整治工作;加强与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疏导整治以及交通标志设立等工作;负责对店铺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工作;负责长江生态资源的保护,对长江辖区内沿线的违建房屋进行管控和拆除;负责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和经营资格进行仔细排查;负责对葛店南站、区内学校、医院及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联合新市民公司对全区内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社区的脏乱差现象开展清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内各工地的渣土转运抛洒、尘土飞扬等现象的管控和整治;对区内各团体,各村、镇、社区、企业等综合协调,全面加大创文工作的宣传力度。
6、执法大队:按照综合执法局制定的各项规范制度,管理好行动大队队员,按月统计上报考勤结果;在各业务科室的指导下,开展市容市貌巡查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管委会执勤保卫工作;及时上报巡查工作情况、执法工作信息和工作报表;完成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的收入决算总计18729724.36元,支出总计18729724.36元。
(二)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的收入决算总额为18729724.3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29724.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29724.36元,比2020年减少11294619.76元,同比减少 37.62%。
(三)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总额为18729724.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176.42元,项目支出17030547.94元。比2020年减少6856354.42元,同比减少26.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支出474162.21元,卫生健康支出630937元,城乡社区支出 17497674.03元,住房保障支出8915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97.12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1699176.4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6891.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534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74370.4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380元.
(四)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部门决算收入18729724.36元,2020年度决算收入30024344.22元,比上年减少了11294619.76元,同比减少37.62%,主要原因是本年创文工程减少,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部门决算支出 18729724.36元,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25586078.78元,比上年减少6856354.42元,同比减少2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创文工程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29724.36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729724.3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委实施细则,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因公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接待省内外0人次,公务接待费0元。
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因疫情本年没有出国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036247.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4118元、服务支出0元,工程类支出1712129.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6247.5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14.2元,其中办公费13129元、印刷费980.3元、邮电费343.4元、差旅费8040元、劳务费3000元、委托业务费用2581.5元、维修费1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0000元、福利费3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0元、资本性支出4380元。比上年度减少21843.11元,同比减少21.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开支减少。
(九)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 20辆,其中有18车辆已拍卖,但是还未下账、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 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创文重要项目一个,资金180万元。该项目叫秀海湖百姓大舞台打造了特色公共文化品牌活动,确保创文惠民工程全面落实。按《鄂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从评价上看本单位能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和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执行到位。本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工作统筹,切实将绩效目标落实进行到位。
三、2021年葛店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表(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补助):省级财政部门安排给单位的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年初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