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李某
来信时间: 2025-02-19
主要诉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承办单位: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
答复时间:2025-02-19
处理意见: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如果本人愿意推迟退休,也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退休并计发相应待遇;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又不愿延迟退休的,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计发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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