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毕业季,你是否正在为求职创业而奔波?别担心,鄂州市为你准备了诚意满满的就业“大礼包”!为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稳定就业,鄂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暖心补贴政策,从一次性就业奖励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再到企业招用补贴,全方位为你保驾护航。快来看看你符合哪一项吧!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享受对象: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报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4.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向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1-5901203
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 0711-3586939
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 027-60698806
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 027-53080069
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027-60671361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对象:具有我市户籍、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自申报认定次月起按照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申报。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1-5903449
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 0711-3586939
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 027-60698806
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 027-53080069
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027-60671361
三、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一: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报材料:
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报地点: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业务办理及政策咨询: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1-5903449
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 0711-3586939
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 027-60698806
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 027-53080069
临空经济区经济发展局027-60671361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赶快行动起来吧!让好政策助你一臂之力,在鄂州这片热土上放飞梦想,扬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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