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保险新政策,保护打工人权益!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日期:2026-06-01

  新《办法》2026年6月1日起施行,与你息息相关! 

  1、 什么是工伤保险? 

  简单来说,单位出钱,给职工买一份“工作护身符”。职工个人不出一分钱。一旦在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负责报销医疗费、发放补助金,起到 “伤有所医、残有所补、亡有所恤” 的作用。 

  2、 适用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国家机关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基金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3、 哪些情形算工伤 

  1.工作时间+场所+因工受伤; 

  2.上下班前后,在场所内做预备/收尾工作受伤; 

  3.工作时因履行职责遭暴力/意外受伤;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因工作受伤或失踪; 

  6.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责的交通意外; 

  7.其他法定情形。 

  4、 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牢记“三步走”: 

  第一步:及时救治 → 立即送医,保留所有病历和票据 

  第二步:申请认定 → 

  谁申请? 单位/职工本人/家属/工会都可以 

  啥时限? 单位:事故后30天内;职工:受伤后1年内 

  去哪儿办?当地人社局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 → 伤情稳定后评定伤残等级,确定待遇标准 

  5、 新办法亮点(2026年6月1日起实施) 

  1.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一收支、预算管理,抗风险更强。 

  2.差额补缴:单位未足额缴费导致待遇降低,差额由单位补足。 

  3.举证倒置: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单位举证,不举证则采信职工证据。 

  4.简化材料: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无需反复跑。 

  6、 问答速查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可按规定自行申请,若单位未依法参保职工工伤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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