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回应】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对象、条件是什么?

日期:2024-07-12
  问: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对象、条件是什么?

  答: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分春季和秋季。春季: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7:00—4月24日17:00;材料审核时间:4月16日—4月26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证书领取时间:6月份(以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注意:春季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3月21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7:00—9月27日17:00;材料审核时间:9月20日—9月30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证书领取时间:11月份(以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注意:秋季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8月28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认定范围及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鄂州市华容区(含葛店开发区,下同)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鄂州市华容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认定对象。

  (五)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六)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认定条件:学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网报结束后,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我市三甲医院(鄂州市中心医院、鄂州市中医院、华容区人民医院、湖北省中医院葛店院区)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2,选择相应学段体检表),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到华容区教育局405室进行现场确认。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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