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免除全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以下简称“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惠民政策),在自今年3月1日起免除普通殡仪车辆遗体加运费(含送灰费)、市内殡仪馆3个月内骨灰寄存费的基础上,继续免除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和市内殡仪馆3日内普通冷藏(冷冻)柜遗体存放费两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于2024年10月15日正式执行,至此,覆盖全市居民的全部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惠民政策已全面落地。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陈竞春,以下是访谈的主要内容。
问:“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这一惠民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殡葬服务是民生大事,关乎百姓切身利益!为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实现惠民殡葬政策从困难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扩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在今年逐步免除全市居民普通殡仪车辆遗体接运费(含送灰费)、市内殡仪馆3个月内骨灰寄存费、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和市内殡仪馆3日内普通冷藏(冷冻)柜遗体存放费。3月1日起已免除前两项。
问: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我市实行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惠民政策,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动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问:免除对象有哪些?
答:免除对象包括具有鄂州市户籍,死亡后在鄂州市辖区内殡仪馆火化的人员或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人员;在鄂州市辖区范围内死亡并在鄂州市辖区殡仪馆火化的非鄂州市户籍人员。
问: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逝者的原户口簿或身份证及死亡证明,到殡仪馆申请办理免除殡葬服务费用事宜,经鄂城或东沟殡仪馆审核确认资格无误后,由办事人填写《鄂州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核表》,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问:免除对象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地区死亡并就地进行遗体火化的,如何申报?
答:免除对象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地区死亡并就地进行遗体火化的,凭火化地殡仪馆出具的有效遗体火化证明及制式发票,到殡仪馆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殡仪馆按本市标准,报销其平板炉遗体火化费。
问:如何确保“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惠民政策落地实施?
答: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将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惠民政策纳入全市集中整治工作内容。10月15日,副市长邱实主持召开全市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举措,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惠民政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问:我市已免除了多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答:截至10月中旬,已惠及群众4137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6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