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日期: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城乡融合发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375信息,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251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件,行政处罚12件,行政强制14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政府公报》出0期,全年投放0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3本单位无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按要求及时办结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守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宣传政策法规,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平台作用,通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义务教育、卫生健康、扶贫攻坚、疫情防控、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振兴、三大攻坚战等多个栏目,多维度公开我局工作动态,同时通过我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众号发布我局相关工作信息,进一步拓宽网络外宣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我局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对接、各科室积极落实的工作原则,班子成员切实发挥议事、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作用,形成领导有力、权责明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科室确定专门信息报送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交由办公室汇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高质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信息公开量不足、细化不够、发布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存在部分规范性文件解读的形式、方式单一。三是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的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是明确责任。要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将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对未能完成公开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是增强公开效果。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围绕城乡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公开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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