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职后,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余额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取条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或职工已注销户籍/出境定居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
2.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
3.家庭名下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5.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二、核验要件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人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积金驿站(智能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
1.一类银行卡是指可以存取现金、转账,并不受额度限制的借记卡。
2.公积金中心经职工授权,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职工提取业务申请信息的,无需职工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查证的,职工应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并由公积金中心记录承诺内容。
3.提取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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