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信息来源:葛店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日期:2024-05-05
  热点问题答疑--职工离职后,如何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职工离职后,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才能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余额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取条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或职工已注销户籍/出境定居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

  2.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

  3.家庭名下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5.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二、核验要件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人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积金驿站(智能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

  1.一类银行卡是指可以存取现金、转账,并不受额度限制的借记卡。

  2.公积金中心经职工授权,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职工提取业务申请信息的,无需职工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查证的,职工应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并由公积金中心记录承诺内容。

  3.提取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4年5月5日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鄂公网安备 42070302000097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