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葛店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4〕23号)有关规定,葛店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5—2027年)》(编号:2025CPKF4207030202),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方案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总面积186.1020公顷,形成5个区片及2个零星地块。
二、成片开发方案的必要性和效益分析
(一)成片开发必要性: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二)效益分析:①提高社会经济总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②完善本片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生活服务功能,有利于吸收周边剩余劳动力,增加城市的就业人口。③促进区域内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符合性及选址适宜性
(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并承诺将后续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成片开发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符合《鄂州市华容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要求。本方案用地均位于调整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管控要求
(三)选址适宜性分析
经核查,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选址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未出现滑坡、崩、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灾种。无重要工业价格的矿产资源,无压覆现状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
四、主要用途和拟实现功能
本方案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基础设施、居住用地、工矿用地、特殊用地,拟实现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发展结构的功能,提升城市发展服务水平。
五、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本方案拟征收总面积155.2122公顷,拟安排项目102个,其中交通运输用项目35个,绿地与开敞空间项目40个,陆地水域项目4个,商业服务业项目2个,仓储项目3个,公用设施项目5个,公共管理与基础设施项目2个,居住项目3个,工矿项目7个,特殊用地项目1个。计划实施周期为2年。
2026年实施项目41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20.4353公顷;2027年新实施项目61个,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34.7769公顷。
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本方案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防护绿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供电用地、广场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科教文卫用地、文物古迹用地、消防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本方案公益性用地面积119.5540公顷,其中:现状公益性用地面积为28.4306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91.1234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77.03%,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承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有效促进鄂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八、意见反馈
自本方案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地址: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编:436032,联系人:邹俊文,联系电话:13042736770)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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