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葛店开发区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葛店开发区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益二类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属乡镇财政差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10人,临聘人员44人,资金自筹。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5人。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全科诊疗、公卫等机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院收入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4.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合计182万元,(一)基本支出163.6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3.8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在编人员进入社保,相关费用增加。(二)项目支出18.31万元,较2024年减少9.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才引进计划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相关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葛店开发区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0万元。2024年相同“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葛店开发区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基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葛店开发区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固定资产总额为518.25万元,其中:专用设备208.04万元,房屋建筑物196.1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4.08万元,房屋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卫体检用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葛店开发区大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有2个项目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对此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经鄂州市葛店镇政府财政所审核通过。在202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并从严做好绩效目标的执行,预算执行完毕后,我单位还对照绩效目标进行了自查,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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