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收回武汉美佳辅导学位于葛店开发区陈镇村,面积为55158.6平方米的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权、湖北省地矿建设工程院位于葛店开发区建设大道东侧,面积为46517平方米的科教用地土地使用权、武汉大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葛店开发区人民东路南侧,面积为17135.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武汉时代奥通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位于葛店开发区南三号路南侧,面积为53046.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我区并按相关程序收回以上四宗闲置土地。
特此公示。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8月8日
关于抵押融资闲置土地解押收回的公示
经葛店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鄂州新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宗地块于2020年11月30日前解除抵押并按程序收回,清单如下:
1、土地使用证:鄂州国用(2015)第2-305号,用地面积34.53亩(电子备案号:4207002015B01127),土地他项权证:鄂州他项(2015)第367号;
2、土地使用证:鄂州国用(2015)第2-307号,用地面积:97.82(电子备案号:4207002015B01096),土地他项权证:鄂州他项(2015)第369号;
3、土地使用证:鄂州国用(2015)第2-308号,用地面积:138.99亩(电子备案号:4207002015B01148),土地他项权证:鄂州他项(2015)第365号;
4、土地使用证:鄂州国用(2015)第2-323号,用地面积:146.17(电子备案号:4207002015B01049),不动产抵押证明: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727号。
特此公示。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8日
关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收回鄂州新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葛店开发区建设大道以东,面积为65853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湖北省葛店开发区药谷国有资产投资公司葛店开发区庙湾村,面积为69577.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湖北安福置业有限公司葛店开发区张袁村,面积为73436平方米的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湖北省葛店开发区药谷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位于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以东,面积为52081.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我区并按相关程序收回以上四宗闲置土地。
特此公示。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8月8日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