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期:2022-02-27

  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9个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多措并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努力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二是聚焦重点人群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优化识别程序,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优化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通过就业带动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抓“三农”工作就是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强调,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一是科学规划乡村,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把工作对象转向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注重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村庄进行科学编制规划,明确村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重点对何庄村、武城村、白浒镇村探索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宜居乡村。

  二是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党建引领乡村建设作用,牢牢抓住党建引领这一重要抓手,层层开展示范创建工作,通过乡村党风带民风的机制,并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推进乡村治理示范点工作,完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提升乡风文明。

解读单位:葛店开发区乡村振兴局  政策咨询电话:027-5308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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