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范围
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普通高、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及托幼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1、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工作计划及人员配备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情况;
3、学生晨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4、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
5、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情况;
6、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等。
(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1、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供水设施(特别是自备水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
3、饮用水水质质量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学校饮用水污染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四)教学卫生及生活环境监测工作
开展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室内空气质量、环境噪声卫生状况监督监测,学生宿舍及卫生间、洗浴设施卫生状况监督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强春、秋两季学校开学重点时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监督检查频率不少于每年每校一次,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对去年存在问题没有整改或没有整改到位的学校,应当增加监督频次。
(二)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加强与教育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办学许可证及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的学校,应及时书面向相关部门报告。对学校周边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强化社会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学校卫生知识和卫生监督领域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
(四)健全档案,动态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进一步健全学校卫生综合性业务档案,汇总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专题工作资料、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稽查、各类学校卫生报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资料。
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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