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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第20240085号建议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葛店经开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行为,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完善基础设施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葛店经开区管委会、葛店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并纳入年底考核。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葛店镇政府每年拿出12万专项资金,将辖区的18个社区、3个村划分为3大片区,聘请3名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分别对3个片区的农村集体聚餐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每个社区、村安排有1名专门的网格员兼职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工作。
二是强化聚餐承办者管理。对农村聚餐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经调查,目前辖区内有农村聚餐服务队6个,包含农村流动厨师等从业人员32人,均进行登记建档,形成台账,督促流动厨师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市场监管部门对当前的6个农村聚餐服务队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级,并在经营场所公示,为农村聚餐举办者提供服务质量的参考,促进农村集体聚餐产业规范、持续、快速发展。
三是推进“共享厨房”建设。学习借鉴临空经济区农村集体聚餐“共享厨房”建设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还建社区集体聚餐标准化场所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科学选址、群众满意要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新建、迁建、改造提升一批规范化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引导还建社区集体聚餐形式向固定点转移。今年,我区选取人口较多、条件较好的大湾社区与岳陂社区作为“共享厨房”试点建设点。市监部门负责指导“共享厨房”基础设施建设,督促还建社区建设完善“共享厨房”配套设施和软件管理,全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二、实行“双报备”制度
葛店分局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制度,以湖北省鄂食安平台为依托开发的“葛店开发区农村集体聚餐数字监管中心”正在建设中。平台建成后,辖区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通过线上方式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报备申请表,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食品安全协管员。协管员收到报备申请信息后,会同村(社区)网格员对菜单和预定场所进行合规性初审。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签字同意后上传报备申请信息,并做好风险告知、督促举办者及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明确举办者和承办者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农村厨师培训
我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2次对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内容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放证明,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强化监督管理,引导诚信经营
一是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承办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农村聚餐从业人员备案、体检、培训清况、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洗消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黑名单”制度。对在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过程中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等行为给予警告,一年内警告2次及以上的纳入“黑名单”并公示曝光,督促聚餐承办者提高食品安全与诚信守法意识。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葛店经开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契机,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发布消费提醒3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等400张,覆盖人群10万人,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聚餐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引导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为科学组织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葛店经开区管委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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