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落实。
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葛店经开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结合《关于下达鄂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州双随机办〔2024〕4号),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强化统筹推进,深化部门综合监管
1.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将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整合,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的“一业一查”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2.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一业一查”模式,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单一部门抽查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3.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联合抽查任务有序高效实施。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会同参与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要求等,确保上下协同、步调一致。各参与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积极响应、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风险运用,推进部门精准监管
4.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着力提升风险分类结合率,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保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的结合率不低于 80%。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10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根据监管实际需求确定。着力提升抽查问题发现率,强化精准监管,切实提升“一业一查”抽查的差异性、精准性。
三、强化抽查流程,规范抽查结果公示
5.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流程有序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牵头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全覆盖、检查无死角;
6.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抽查比例,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协商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提前做好数据共享,高效开展实地核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
7.联合抽查各参与部门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确保部门联合抽查的部门参与率、任务完成率、事项覆盖率、风险分类结合率、结果公示率、问题处置率均达到100%,其中问题发现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要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8.“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被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考评指标之一。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本辖区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作为牵头单位的市场监管分局将适时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9.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要将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双随机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在计划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场监管葛店分局,联系电话:027-60812918。
附件:葛店经开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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