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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李志伸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胡航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李志伸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鄂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航的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