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补贴政策

信息来源:鄂州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02-27
  一、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

  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内,对早、中、晚稻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即以家庭承包农户、稻谷种植合作社、稻谷种植家庭农场、种植稻谷的组织(包括个人、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为单位,据实核定稻谷实际种植面积,按照谁种植谁得补贴,补贴面积不得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

  二、准入条件和排他条件

  根据市政府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面积,将资金拨付至各地财政部门。稻谷补贴政策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各地政府负责制定本区域内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具体确定补贴标准。乡镇政府组织核实辖区内补贴面积,将核实后的数据交由各乡镇财政所录入《农民补贴网》系统。区级财政部门汇总将补贴农户的基础信息上报到指定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将“稻谷补贴”资金直接存入稻谷生产者开设的“一折通”活期存折上,农民持活期存折、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各代理银行网点领取“稻谷补贴”资金。

  三、政策依据

  关于《2022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的请示 鄂州财产发[2022] 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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