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财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聚焦“六稳六保”、财政预决算、民生工程等主题,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影响力,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动公开方

  财金局全年主要公开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总决算、部门决算、中央直达资金、扶贫资金、惠企利民资金、政府采购检查通报等信息。

  1、预算公开

    年初对全区预算信息进行公开,主要公开全区的总预算和部门预算,提高资金透明度,细化公开内容,其中涉及教育、医疗、“三保”、保障性住房等相关支出的预算表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2、决算公开

    每年中旬对上一年度总决算、部门决算工作进行公开。2021年公开17家单位部门决算情况,主要包括“三公”经费信息收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财政拨款等内容。同时,对专业名词进行详细解释,对决算数字的解释说明更加通俗易懂,决算信息可读性显著增强。

  3、中央直达资金公开

    根据上级财政要求,每年对中央直达资金进行公开。2021年收到中央直达资金4450.66万元,公开信息17条。

  4、扶贫资金公开

    每年年初和年中在扶贫专栏公开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和调整方案,并对每一笔涉农扶贫资金进行公开。

  5、惠企利民资金公开

    对拨付的惠企利民资金进行公开,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二)申请公

  2021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条。

  (三)府信息管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动态、宣传政策法规,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督保

  我局对照公开制度、专项工作和工作推进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依申请公开办法等,落实以制度为基础的信息公开方式。针对每次检测结果,及时整改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同时,局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分解任务到人,确保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自觉维护政府信息的制度化建设。

  同时,2021年我局对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2020年采购项目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从总体上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公众对财政工作不够明确,对财政相关知识不够了解;二是公开内容栏目不够完善,对财政政策和其他工作未进行公开。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年财政工作安排,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加强财政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三要进一步优化公开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他要报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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