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工委关于调整葛店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的通知

解读单位: 解读类型: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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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部门党组、支部,各双管单位党组、支部,葛店高中党总支,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工委、管委会决定,调整充实葛店开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现将调整充实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政    委:胡  澜(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指 挥 长:方勇利(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杨伟志(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万兴平(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孟昭茂(工委委员、公安局长)

  李  云(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卫兵(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成员:熊茂桥  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清海  经济发展局负责人

  程贵华  组织人社局局长

  王建华  财政金融局局长

  姜卫斌  建设环保局局长

  柳英胜  社会发展局局长

  刘绪斌  社会保险局局长

  叶立文  建投公司总经理

  李  斌  公安局副局长

  孙  敏  国税局局长

  张卫星  地税分局局长

  姜  琴  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

  袁  杰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范先超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强秋  社发局副局长、葛店镇党委书记

  廖小勇  新市民公司总经理

  蒋先海  招商局副局长、团工委负责人

  徐  彬  工商分局副局长

  刘  斌  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吴  兵  食药监分局局长

  邓燎原  消防大队大队长

  何  胜  交警大队大队长

  创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七个专项创建工作组,具体负责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陈卫兵(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熊茂桥、姜卫斌、柳英胜

  办公室下设综合宣传组、创建组、督查组等3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从相关区直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

  (一)综合、宣传组

  组  长:熊茂桥  党政办主任

  副组长:夏明光  党政办副主任

  李耀华  党政办副主任

  张樱宁  党政办科长

  鄂州日报社、鄂州电视台驻区记者

  (二)创建组

  组  长:姜卫斌  建设环保局负责人

  副组长:袁  杰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严伟开  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蒋先海  招商局副局长、团工委负责人

  廖小勇  新市民公司总经理

  徐  彬  工商分局副局长

  吴  兵  食药监分局局长

  (三)督查组

  组  长:姜  琴  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

  副组长:严雨清  党政办督办科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志愿服务规范化、文明城市申报资料达标、日常会务筹备、新闻宣传、督导督查、群众满意度调查、第三方测评等工作;协调指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项目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相关指标任务。

  三、专项创建工作组组成人员

  区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创建工作组,分别由管委会领导兼任专项创建工作组组长。各专项创建工作组根据实际需要,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一)思想道德建设和人文环境组

  组  长:杨伟志(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熊茂桥(党政办公室主任)

  程贵华(组织人社局局长)

  柳英胜(社会发展局局长)

  刘绪斌(社会保险局局长)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区文明办、法治办)、组织人社局、社会发展局(葛店镇)、公安局。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并督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版块中“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及“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等4个项目的实地测评、档案资料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指标任务。

  (二)政务环境和生态环境组

  组  长:陈卫兵(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姜卫斌(建设环保局负责人)

  陈清海(经发局负责人)

  姜  琴(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

  范先超(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廖晓伦(组织人社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纪工委、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组织人社局、行政审批局。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项目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指标任务。

  (三)市场环境组

  组  长:万兴平(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陈清海(经济发展局负责人)

  王建华(财政金融局局长)

  刘  兵(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徐  彬(工商分局副局长)

  吴  兵(食药监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市地税分局、银行、邮政、电信、自来水、天然气等各窗口行业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项目以及文明旅游、旅游市场整治等内容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指标任务。

  (四)法治及社会环境组

  组  长:孟昭茂(工委委员、公安局长)

  副组长:李  斌(公安局副局长)

  袁  杰(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智宝(综治办负责人)

  湛少鹏(法庭庭长)

  杨裕斌(检察处处长)

  责任单位:区政法综治委、公安局、法治办、检察处、法庭、食药监局、消防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并督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项目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指标任务。

  (五)生活环境组

  组  长:李  云(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袁才华(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廖小勇(新市民公司总经理)

  彭新洲(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建设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房产局、华容供电公司、葛华自来水公司、葛华天然气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指导并督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项目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指标任务。

  (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

  组  长:孟昭茂(工委委员、公安局长)

  副组长:李  斌(公安局副局长)

  袁  杰(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何  胜(交警大队大队长)

  严伟开(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社会发展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优化全区交通安全环境,确保葛店开发区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协调指导本系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开展对标创建,抓好系统窗口单位达标创建工作,完成本组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等指标任务。

  (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组

  组  长:杨伟志(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柳英胜(社会发展局局长)

  蒋先海(招商局副局长、团工委负责人)

  赵海燕(社会发展局科长)

  余寿端(葛店高中校长)

  陈桂新(葛店中心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社会发展局、葛店高中、葛店中心学校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及督导本组承担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工作;协调指导区直各单位完成《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所有测评项目的实地考察、资料上报和问卷调查等相关指标任务。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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