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的通知

解读单位: 解读类型: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13日
解读方式: 来源: 关联政策:

  区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

  经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抓好落实。管委会将根据市政府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督办。

  2017年1月13日

  葛店开发区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落实方案

  一、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涉及我区7项)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牵头单位:经发局。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牵头单位:经发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牵头单位:经发局

  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经发局。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外贸出口增长10%。牵头单位:经发局。

  6.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部门:社发局、人社局。

  7.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部门:建设环保局。

  二、2017年全市八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涉及我区69项)

  (一)政策争取类(涉及我区6项)

  约束类目标任务:

  1.以葛店中部电商基地为基础,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牵头单位:经发局。

  2.引进和支持国家节能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单位:经发局

  3.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牵头单位:社发局。

  4.巩固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牵头单位:执法局。

  预期类目标任务:

  5.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党政办。

  6.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二)招商引资类(涉及我区1项)

  预期类目标任务:

  1.完善临空产业规划,围绕航空物流、电子信息、健康医疗、智能制造等产业开展精准招商,重点引进临空特性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落户。牵头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经发局。

  (三)园区建设和征地拆迁类(涉及我区1项)

  预期类目标任务:

  1.葛店开发区全面对接东湖高新区重大科技项目和特色园区,大力发展光电信息、微电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招商局。

  (四)项目落实类(涉及我区12项)

  约束类目标任务:

  1.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新增规上企业50家。牵头单位:经发局。

  2.安排财政间歇资金10亿元,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牵头单位:财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

  3.实施百家企业“走校进所”工程,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新增50个工业新产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责任单位:经发局、招商局、科创办。

  4.全域禁止珍珠养殖、投肥养殖、围栏围网网箱养殖。牵头单位:社发局

  5.加大扶贫督查考核验收和问责力度,确保年底14个贫困村出列、10256名贫困人口销号。牵头单位:社发局、扶贫办。

  6.实施基本生育免费服务。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牵头单位:社发局

  7.支持鄂州职业大学国家骨干高职建设。启动电商大学建设。牵头单位:人社局。

  8.构建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牵头单位:社发局。

  预期类目标任务:

  9.大力开展畜禽养殖区域的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社发局。

  10.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国土分局。

  11.用率先全面小康建设带动精准扶贫。牵头单位:社发局扶贫办。

  12.继续实施政府救助综合责任险,加强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实现对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全覆盖。责任单位:人社局、社发局。

  (五)体制改革类(涉及我区22项)

  约束类目标任务:

  1.建立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全流域“河长制”。 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社发局。

  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公安局。

  3.强化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牵头单位:党政办、社发局。

  4.加强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完善“1+N”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信访维稳工作水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牵头单位:社发局、公安局。

  5.加强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环保综合执法,综合治理扬尘、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源。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预期类目标任务:

  6.既去旧、又育新,有效减少无效供给,着力增加有效供给。用技术、安全、环保、市场等标准甄别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用市场化、法制化办法推进去产能。牵头单位:经发局、建设环保局。

  7.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广PPP模式,有效化解政府债务。牵头单位:经发局、建投公司。

  8.加强对投资项目商业模式、融资模式、运营模式的设计和安排,确保投资项目可操作、能落地。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招商局、财金局、建投公司。

  9.研究把握“四新经济”发展特点和趋势,减少对新经济发展的限制,放宽准入、降低门槛,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经发局、招商局。

  10.抓住技术创新这个“牛鼻子”,突出应用导向和市场导向,用开放的眼光、灵活的政策、完善的服务扶持新经济发展,促进技术和传统产业融合,催生新模式、新业态。牵头单位:经发局。

  11. 建立跨政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整合技术、人才、资金和政策资源,全方位提升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水平。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审批局、人社局、财金局

  12、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13.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生态价值计量体系。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14.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社发局。

  15.搭建PPP管理架构,规范管理流程,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等领域推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开展合作。牵头单位:财金局、建设环保局、建投公司。

  16.改革工业用地配置制度,探索并逐步将土地一次性出让改为分期分阶段出让、先租后让、年租等弹性供地方式。牵头单位:国土局。

  17.分类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牵头单位:国土局、社发局。

  18.完善农业发展投融资平台。牵头单位:国土局、财金局、社发局。

  19.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和抵押融资。牵头单位:国土局、社发局、财金局。

  20.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市民化改革。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局、社发局。

  21.对市级权力下放、公共服务下沉、电子政务在线审批、公共信息共享等问题比较集中、阻力比较大的改革试点,进行考核评估,研究解决制约改革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优化试点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坚定不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22.系统总结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下沉、城乡网格化管理、“放管服”等领域改革的经验,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完善方式,促进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国土局、社发局。

  (六)工程建设类(涉及我区11项)

  约束类目标任务:

  1.曹家湖、垱网湖、严家湖连通。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社发局。

  2.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环保局。

  3.加快推进生态公墓建设。牵头单位:社发局。

  4.加强长江沿岸滩涂复绿保护。牵头单位:社发局。

  5.大力开展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对新港河等进行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6.加快农村旱厕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用两年时间实现集镇和村塆污水处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社发局。

  7.推进鄂咸高速。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社发局、国土局。

  8.启动武汉地铁11号线延伸至葛店开发区工程,做好科技一路对接葛店人民路。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土地局。

  9.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牵头单位:建投公司、拆迁安置办。

  10.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公安局。

  预期类目标任务:

  11.高标准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七)规划制定类(涉及我区1项)

  约束类目标任务:

  1.完成总规修编,实现控制性详规从主城区向新区全覆盖。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

  (八)产业促进类(涉及我区8项)

  约束类目标任务:

  1.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工商分局;责任单位:食药监分局。

  预期类目标任务:

  2.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实施现代服务业成长工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强做大葛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临空物流产业,全面推进电商进农村。牵头单位:经发局、招商局。

  3.突出绿色生态和科技创新主题,启动建设若干个具有产业特色、文化内涵、环境资源和服务功能的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建设环保局、社发局

  4.实施“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着力引进一批能突破关键技术、能带动产业链形成的领军人才。牵头单位:经发局。

  5.持续实施“千名引硕工程”和“企业家培养工程”,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和公共服务设施,最大限度消除地区间公共服务政策差距,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舒适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经发局、人社局。

  6.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牵头单位:人社局。

  7.扎实开展文化惠民、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社发局。

  8.完善城市社区和村民委员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牵头单位:社发局。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涉及我区7项)

  1.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牵头单位:执法局。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牵头单位:党政办。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打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继续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最大程度利民便民。牵头单位:党政办。

  4.进一步树立政府公务人员的敬业服务精神,提升素质能力。优化行政决策程序和服务流程,提高各级政府决策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办有效的事,开务实的会,发管用的文。牵头单位:党政办。

  5.严格绩效管理,健全与五大发展理念相一致的目标考核评价奖惩体系。牵头单位:党政办、组织人社局。

  6.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四风”整治力度,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工委。

  7.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政府系统“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牵头单位:党政办、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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