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解读类型: | 发文日期: | 2017年08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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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化工等7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现将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名单以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
(一)化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勇利 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主 任:杨前运 安监局负责人
副 主 任:彭四发 安监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彭四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民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孟昭茂 管委会副主任、区公安局局长
主 任:李 斌 区公安局副局长
副 主 任:邓燎原 消防大队大队长
何 胜 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吉林 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张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城乡建设管理(含城乡燃气、市政工程设施、交通运输、垃圾处理、户外广告)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卫兵 管委会副主任
主 任:姜卫斌 城市建设环保局负责人
副 主 任:袁 杰 综合执法局负责人
袁才华 城市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王汉生 城市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廖晓勇 新市民公司总经理
张谦赐 质检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局,袁才华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业(电力、冶金、建材、特种设备、成品油、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万兴平 管委会副主任
主 任:陈清海 经发局负责人
副 主 任:翟运明 经发局副局长
李洪安 经发局副局长
彭四发 安监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经发局,翟运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校园(含校车)、医疗卫生、民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程贵华 管委会副主任
主 任:李强秋 社发局副局长、葛店镇党委书记
副 主 任:曹中华 社发局党委委员
赵海燕 社发局党委委员
罗 俊 社发局党委委员
陈桂新 葛店教育组组长
严国启 葛店医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社发局,曹中华任办公室主任
(六)国土(含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卫兵 管委会副主任
主 任:刘 斌 国土分局负责人
副 主 任:周 华 国土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周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老旧危房(含社区物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卫兵 管委会副主任
主 任:刘进军 城市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彭冬志 房产局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房产局,彭冬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行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定期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负责《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本行业领域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专业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按管委会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责监管。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定期向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及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承办管委会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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