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要求的通知

解读单位: 解读类型: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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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各部门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经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按照工委统一安排,各支部于每周四晚上开展集中夜学,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11月30日):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五个聚焦”等。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方案、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

  第二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照十九大报告原文,充分总结各单位过去5年取得成就并找出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有针对性地选择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第三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照十九大报告原文,畅谈如何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落地,增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针对性、实效性。

  2、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活动。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宣讲活动、应知应会测试、优秀心得体会评选、文艺汇演、优秀党支部评比、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严肃工作纪律。

  3、注重宣传总结。以支部为单位设立学习专栏,张贴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刊登十九大精神学习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机关党委、社发局党委、企业党委要上报10片宣传报道,各支部要上报5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信息。机关党委、社发局党委、企业党委要上报10片宣传报道,各支部要上报5篇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信息。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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