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

解读单位: 解读类型: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解读方式: 来源: 关联政策:
 葛店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

 

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及区财金局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全面提升区政府采购中心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服务水平。

    二、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

1.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复印纸《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限额以上,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下的,采购单位通过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其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含)的,通过网上比价或者电商直购方式进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50万元(含)以下的,通过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 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2.家具用具。《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限额以上,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执行协议供货方式,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政策、采购单位需求和市场情况组织实施年度协议供货入围工作,公布入围的协议供应商名单及协议优惠率。采购单位根据相关通知,在对应品目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询价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3.乘用车(轿车)、客车、电梯。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4.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参照《省财政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办采2016296号),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市交易〈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上实名注册后自行议价采购。

(二)工程类

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限额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装修、修缮工程,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三)服务类

1.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法律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限额以上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2.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限额以上,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执行定点采购方式,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政策、采购单位需求和市场情况组织实施年度定点采购入围工作,公布入围的定点服务商名单及服务优惠率。采购单位根据相关通知,在对应品目定点服务商范围内比价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3.云计算服务。《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规定的限额以上,按照《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政府购买楚天云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电子政务201783号)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应当充分履行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严格组织履约验收,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主动履行合同义务。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网上商城入驻的供应商(包含电商)、协议(定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规情形的,将报局依法处理,对网上商城商品开展价格监测,防止出现高价采购、豪华采购。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的履约管理活动,共同努力提升供应商履约质量。

(三)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除法律明确不能公开的事宜,全面公开采购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入围工作采取合格制,即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成为入围供应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入围供应商增补工作。

)采购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有安全保密或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协议(定点)范围内的货物和服务无法满足需要的,采购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葛店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38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鄂公网安备 42070302000097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