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葛店开发区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08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葛店开发区 | 关联政策: | 504496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1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城市厅关于印发深化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2)434号),根据系列文件要求,对标先进地市经验,葛店经开区研究制定了《葛店开发区新增工业“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深化土地要素配置、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为中心,部署推进具体落实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围绕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等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原则,明确了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实施范围、工作目标、操作原则、基本流程及具体实施步骤。
《方案》明确了“标准地”出让的操作原则,秉持自主申请,信守承诺;依法合规,精准助企;并行预审,共享互认的原则为企业项目提供优质的审批服务。
《方案》列明了自项目备案条件准备阶段和项目出库实施阶段核发五证的具体措施,包括“一对一”包保单位负责事项、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事项、企业负责事项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经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审批改革各项工作。
(二)实行“一站式受理、集成服务”。设立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经发局等单位组成的葛店开发区五证同发工作领导小组,以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为专门办事窗口。
(三)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审批部门,加大密度定期组织“全程代办员”业务培训,交流分享实战经验,强化各层级行政审批和全程代办员能力,培育更多金牌“店小二”,擦亮葛店服务品牌。
解读单位:葛店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27-5308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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