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葛店开发区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0年09月19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政府网 | 关联政策: |
一、出台背景
2019年12月9日,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气象强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12月2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9〕28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气象现代化提出了基本遵循、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气象现代化,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呈现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气象业务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气象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等特点。在2017年度湖北省气象局对全省各地市州气象现代化推进工作考核评估通报中,鄂州市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网格单元覆盖率、公共媒体覆盖率、公众覆盖率、气象观测环境等指标的分项均名列全省前列。
在气象现代化水平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市气象事业也存在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气象预报预测技术中的应用能力不强、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高层次气象人才队伍欠缺、地方气象事业财政投入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政府《意见》精神,补齐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短板,迫切需要从战略的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提出新举措,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
二、起草经过
2020年3月以来,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和湖北省气象局要求,市气象局组建工作专班,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央、省政策文件和上级领导讲话,学习借鉴相关市州经验,开展了调研活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反复讨论,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6月下旬,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相关区和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对鄂州市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和指标体系予以明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到2025年底,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彰显,天气预报晴雨准确率达到88%,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8%,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86分以上,基本建成适应鄂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市气象现代化水平保持全省领先。
(二)工作措施。《实施意见》提出了提高鄂州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助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四个方面共16条工作任务。
1.加强鄂州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建设;要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和能力建设,统筹鄂州市人工降雨办公室、鄂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鄂州市防雷中心等地方机构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职能作用,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要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雷电灾害防御能力。
2.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要建设交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城市运行高影响行业气象服务系统,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 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
3.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要推进农村气象防灾体系建设,提升现代为农服务能力。提升现代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深化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气象服务,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
4.推进鄂州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程。要实施鄂州市民生气象服务强化工程、鄂州市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鄂州市智能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工程、鄂州市气象预报技术提升工程和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队伍建设3个方面要求,强调要将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为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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