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葛店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5年06月26日 |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葛店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关联政策: | 730937 |
《葛店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旨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与适用范围
1.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多部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而成,确保了预案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葛店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同时,当毗邻辖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经开区造成重大影响时,也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经开区管委会为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统筹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城乡融合发展局负责自然灾害救助日常工作。
2.工作职责: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及抗灾救灾工作,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安防委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各成员单位:包括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党政办、经发部门、教育部门、公安分局等多个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责,如灾情监测、应急保障、医疗救治、治安维护等。专家委员会: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对重大灾害的应急响应、救助和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四、灾情信息管理与预警行动
1.灾情信息管理:区城乡融合发展局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建立灾情会商制度,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2.预警行动: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启动预警行动。预警行动措施包括通报预警信息、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值守、准备救灾物资等。
五、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响应措施均有详细规定,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1. 一级响应:针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启动最高级别的应急响应,采取包括召开会商会议、联合办公、紧急调拨救灾资金和物资等在内的多项措施。
2. 二级至四级响应: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依次递减响应级别,但均包含类似的响应措施,如组织会商、调拨资源、开展救援等。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过渡期生活救助:为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2.冬春救助: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政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确保重建住房的安全和质量。
七、保障措施
预案从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和治安维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调动资源,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解读单位:葛店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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