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葛店开发区2021年度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761 发文字号: 鄂葛管发〔2021〕10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发文单位: 葛店开发区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主题分类: 其他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服务环境,落实好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经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葛店开发区2021年度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5月25日

葛店开发区2021年度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提升“一网通办”的广度和深度,推动进驻政务大厅事项“一窗通办”多个主题事项“一事联办”,探索涉企涉民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新模式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精准监管能力,不断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一网通办”

  1.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动态调整。推进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达到100项以上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6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按照《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照《湖北省省市县乡村五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依法依规管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梳理、公开和动态调整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并公开办事指南(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完成时限:2021年6

  3.提升一体化平台应用能力。推动政务数据深度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应用,组织开展统一受理平台、办件量感知系统、“好差评”系统、电子证照应用等一体化平台应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一体化平台应用能力,提升“一网通办”广度深度(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提升“鄂汇办”服务能力。继续推动公安、民政、社保、医疗、教育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掌上办”,探索将行政权力关联辅助环节和流程转化为移动应用,提升办事人“掌上办”体验,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税务分局、社保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完善“好差评”工作机制。在实现“好差评”硬件设备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一人一评、一事一评”,实现“好差评”线上线下覆盖率100%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100%。(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深化政务公开。各部门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及政务服务中心等主渠道作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公开体系。(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深化“一窗通办”

  7.优化“四办”“五减”。动态调整“四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实现流程再造,公布办事指南,加大“五减”(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力度。除需要部门之间并联审批或必须现场核验的事项外,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要进一步精减,环节不得超过3个,力争压缩至2个,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力争压缩至2个小时以内,申报材料集成“一单”或“一表”,“最多跑一次”比例达100%。(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住建局、社发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8.推动事项“综窗”受理。在区级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在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综合受理”模式,实现由“行业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综合窗口,探索建立基层综合窗口“一窗受理”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和办结(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社发局、社保局;完成时限:2021年6

  9.推进服务事项“就近自助办”。推动集成式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村(社区、银行经营网点、工业园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预约、审批服务、查询打印、便民缴费等不间断政务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发局、社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8

  10.完善“帮办代办”服务。结合“双千”工程,对重点跟踪服务项目开展“面对面”服务,政务大厅各区域设置帮办代办窗口,对审批过程进行“手把手”指导,对网上审批服务实现“实打实”对接,努力做到“企业需求快速指导、政府服务快速到位”,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解难题、增信心、稳预期。(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发局、住建局、社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强化特殊群体帮扶。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更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安排引导人员,设置专用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各业务区域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诉求,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后顾之忧。(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发局、住建局、社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深化“一事联办”

  12.拓展“一事联办”主题。按照先行先试是原则,巩固提升“我要开饭店”、“我要开药店”等6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落实全省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复制推广对照全省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结合区级实际上线3项地方特色事项在政务大厅设立“一事联办”专窗,扩展线上线下等多场景联办渠道,实现更多“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提升办件质效。(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住建局、组织人社局、社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安监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9

  13.推进重点领域“一事联办”。巩固企业开办“210”成果,确保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窗联办”将开办企业的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优化登记财产服务,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2小时办结,不动产异议登记、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查解封登记、更正登记、换证登记,即时办结推进更多登记事项“一窗通办、即来即办”。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0、45、40、35、3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管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完成时限:2021年6月)

  (四)深化“跨省通办”

  14.探索“跨域联办”新模式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模式,与东湖高新区对接,探索在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上先行先试,进而推动更多高频涉企涉民事项“跨域联办”,根据成型案例制定标准化工作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事项办理流转程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6

  15.做实“全市通办”。破地域、户籍界限,实现全市范围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标准化办理。推进涉税、社保、登记财产等重要事项多点办”“就近办”“全域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

  16.提升“精准监管”能力。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推进移动监管、风险预警、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扫码监管非现场监管,提升在线监管能力水平。加快各部门监管数据汇聚形成监管信息链,支撑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为风险预警、精准监管、综合分析、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服务。(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夯实基础工作

  17.实行纪律作风“五单”管理。通过完善“五单”(人员联系单、出勤登记单、双向报告单、质效评价单、工作提醒单)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五单”手段,持续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8.拓展政务服务中心物理空间协调解决物理空间不足的问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将后台审批业务调整至扩展区域,对现有综合窗口和联办窗口进一步优化,增设自助终端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环境工作,落实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区行政审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二)鼓励大胆创新。要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联合监管等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和政务信息共享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攻关,尽快实现突破,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推广我区各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好做法,通过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加强督查考评。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为目标,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将政务环境指标纳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考核内容,完善奖励、通报、约谈、容错免责等机制

                           
关联解读:
             

1、文字解读:《葛店开发区2021年度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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