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葛店开发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葛店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葛店开发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鄂州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鄂州市2021年度优化政务环境实施方案》以及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就推进葛店开发区“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审批事项最少。省内对标天门、仙桃、潜江,省外对标浙江义乌扩权强县,将该放的权力放足;区级审批事项精简与扩权强县同步推进。
(二)办理速度最快。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争创全国一流。
(三)办事流程最优。复制推广全省、全市2020、2021年度“一事联办”主题事项,结合实际,上线更多本地特色主题事项。
(四)申请材料最简。实现51本电子证照“免提交”和证明类事项告知承诺,扩大事项目录数量;直接减少办事指南中不必要的办事材料,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压缩5%。
(五)群众感受最好。区级政务大厅完成“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跨域通办综合窗口”改造;办件质效及共享材料等重要数据全量汇聚至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满意率高于9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六)推进跨域通办。分批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实现全省第一批312项、武汉城市圈第一批106项事项“全省通办”“跨市通办”;鼓励各单位探索推进更多事项跨域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一网通办”
1、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按照扩权赋能有关原则,承接市级下放到区级的相关行政审批权限,主动承接一批现实需要的、可有效行使的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牵头单位:组织人社局、经发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减少区级审批事项。推广恩施、随州县级审批事项压减试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区级审批事项。(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压减审批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压缩办理时限,确保高频事项(占总办件量50%的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4个先进城市。(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4、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一单管理”,动态调整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优化行业准入业务流程,探索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事多流程”整合为“一链一流程”,将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将多张许可证信息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7、精简审批材料。完成51种高频电子证照数据汇集,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提高数据有效性。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在审批过程中生成的证照进行归集;对尚未归集的、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进行梳理,并录入到市电子证照系统。公布区级证明类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根据实际对办事指南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免提交”标记。办事指南中提交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再压缩5%。(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葛店镇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8、提升一体化平台应用能力。推动政务数据深度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应用,组织开展统一受理平台、办件量感知系统、“好差评”系统、电子证照应用等一体化平台应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一体化平台应用能力,提升“一网通办”广度深度。(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葛店镇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9、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工单交办和跟办、回访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回复。12345热线及时接通率达到100%,工单处理及时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0、完善“好差评”工作机制。在实现“好差评”硬件设备全覆盖的基础上,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落实“一人一评、一事一评”,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好差评,提高主动评价占比,对未评办件实行“日清日结”,实现“好差评”线上线下覆盖率100%,办件满意率高于9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发局、财金局、住建局、组织人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社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安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葛店镇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建设自助服务体系。构建“N+1”自助服务模式,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网办区,将各部门自助终端进行物理集中。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依托政务外网和云资源,配置一体化政务自助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自助服务。在条件成熟、人流密集的场所打造自助试点区域,优先引进人社、住房、市场等领域的“一网通办”自助服务终端,实现群众“就近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组织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葛店镇;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12、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鄂州“企事通”平台,汇聚、发布、解读、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推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提高企业获得感。(牵头单位:经发局、财金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二)“一窗通办”
13、推动“综窗”建设。在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综窗受理模式。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逐步实现只设综合窗口。(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社发局、社保局、葛店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4、提升大厅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完善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岗位AB角制等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窗口“只说yes,不说no”,并在全区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张贴显著标识。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补救机制,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补救”窗口,解决“办不了”“不知怎么办”等问题。在各业务区域设立惠企政策咨询窗口,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社发局、社保局、葛店镇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5、深化帮办代办教办。全区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提供帮办代办教办服务,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解答咨询、协助准备、代收材料、代办手续、指导网上咨询、办事操作等事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特殊人群的办事需求,探索更多上门帮办、代办、代收、代缴等服务模式。(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一事联办”
16、拓展“一事联办”。巩固提升8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落实全省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复制推广,对照全省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结合区级实际上线3项地方特色事项。在区级政务大厅设立“一事联办”专窗。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市统一受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联办模式。(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住建局、组织人社局、社发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安监局、葛店镇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跨域通办”
17、探索“跨省通办”“跨市通办”新模式。分批承接国家、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武汉城市圈“跨市通办”事项。线上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窗,通过文书材料流转系统和视频语音连线功能,实现企业群众线下办事“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分局、社保局、葛店镇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提升重点领域审批效率
18、推行“标准地”供给。土地供应前,应达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完善,土地具备动工开发条件。对涉及大健康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开展征收平整,形成“标准地”。(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社发局、住建局、拆迁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9、推广“四证合一”“五证同发”。推广复制鄂城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四证合一”“五证同发”先进经验,将原由纵向审批的“四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横向审批整合为“一证”,同时将此证与《土地不动产权证》同时核发。实现材料清单再精简、审批时限再压缩,以达到节约企业成本、提高审批效能、加快项目“拿地即开工”的目标。(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0、推进“多规合一”。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多审合一”“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全覆盖,实行施工图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查,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5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 30、45、40、35、3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1、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再提速。除房地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将“先建后验”推广到其他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制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建设工程类、建(构)筑物类、设施类纳入清单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投资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小于 500平米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缩减图审时限。规范联合验收,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备案。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到施工许可阶段。(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执法局等;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22、建立自查机制。对照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建立问题自查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找症结、找路径,每月中旬向行政审批局报送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23、建立通报机制。根据市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通报,每月将市级通报问题清单涉及我区问题反馈至相关单位。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按期整改落实,对未按期整改落实或长期未取得整改效果的单位,形成区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落实情况表,并进行公开通报。(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24、建立督办机制。为保证工作任务切实落地,建立问题“发现-通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纳入区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牵头单位:优化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25、建立宣传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省通办”等便民举措和具体操作办法广泛知晓,引导企业群众便捷办事。(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附件:1、葛店开发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2、葛店开发区事项与先进城市“减时限”效能对比表
3.“高效办成一件事”问题销号台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