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5-05402 | 发文字号: | 鄂葛办发〔2025〕7号 | 发文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 发文单位: | 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区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
《葛店经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管理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工作实施方案》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葛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
葛店经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管理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服务,立行立改“校园餐”突出问题,促进集中整治长效常治,全面提升我区“校园餐”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管理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的指导意见〉》(鄂州政办发〔2025〕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校园餐”专项整治要求,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以“校园餐”安全、营养、健康、廉洁为目标,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和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学校主责、家庭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格局,努力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2025年9月前,全区有供餐需求的中小学校实现供餐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确定学校供餐模式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巩固既有、完善不足的原则,寄宿制学校必须自建食堂;非寄宿制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一校一策”要求,各校自主合理选择“校园餐”运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自办食堂,校外供餐逐步创造条件转为校内供餐,对现行运营成熟的供餐模式,强化监管,不搞“推倒重来”。坚持自愿订餐,充分尊重家长学生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一)办好学校自办食堂。有条件的学校新建或改扩建食堂,区市监分局、区自规分局和区城乡融合局等部门要事前参与规划设计,合理规划学校食堂布局,确保建成达标合规食堂。现有食堂升级改造和新建食堂纳入区财政预算。改造升级现有校办食堂2所(葛店中学、曹岭小学),全面提升软硬件;新增新华中学和陶塘小学2所学校食堂,确保2025年秋季投入使用;葛店高中食堂2026年1月托管合同到期后,按自办食堂模式运营。
(二)规范劳务招标。各中小学校要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队伍结构,对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明确学校自办食堂原则上配备1-2名在读学生家长作为从业人员,通过强化家长参与机制,切实提升学校食堂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规范校外集中供餐。全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再引进一家校外集中供餐公司,提供2家公司供学生、家长选择点餐。
三、落实“校园餐”安全闭环管理
(一)成立区级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买和监督小组。由家委会、家长膳食委员会、家长膳食监督委员会、区城乡融合局、区市监分局、学校等6个方面人员组成,负责选择和确定食材集中采买渠道、定质和定价。
(二)完善食材集采集配集送供应链。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公开招标引进一家负责全区食材集中采购的平台公司,中标的平台公司要建立集中采购食材供应仓库,配备冷链车辆等设施设备,规范集采集配集送仓储物流等直接配送体系,落实食材“采买、贮存、运输、分发、应急处置、餐余垃圾收集处理、留样检测、农药残余检测”等闭环管理,确保食材安全新鲜、价格优惠。
(三)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和涉“校园餐”运营企业严格落实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安全管理等全流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病媒生物防制、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等关键环节管理。建立校外供餐企业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当天采买、当餐制作、剩食不用”。抓实食堂、企业从业人员每日上岗班前会,食堂操作间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语。严格落实“试餐”、“陪餐”制度,食堂负责人、厨师提前半小时在餐厅摄像头下对每样食品进行试餐后出餐,学校老师在学生用餐前半小时试餐,严守校园食品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四)落实健康营养食谱。由家委会、学校联合卫健部门,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共同制定校园餐一周食谱,并进行公示。未经学校和家委会同意,不得临时变更食谱,确保校园餐既营养又健康。
四、实施严密有效的监督管控
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利用食堂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从“源头采购”到“学生餐桌”全链条监管。
(一)建立“互联网+”数字智慧监管运用。推行食材验收及入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全链条无死角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鄂食安”两个系统对接,完善学校食堂视频等网络监控系统。全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集采平台、供餐公司全部接入“数字食堂”监管平台,食材数量、价格、验收、储存、留样等全流程线上运行,实现数据互通视频共享,实现家长全流程实时监控(需实名认证),以及预约点餐退餐、网上支付等信息业务;实现食材从源头到餐桌,索证索票、记录检测报告、运输轨迹等数据可追溯,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闭环管理。
(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应急处理机制。全区各学校应明确专门人员处理食品安全诉求,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全区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信息发布。全区学校食堂在试餐、运输途中发生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市监分局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食堂可能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加强食堂专项资金监管。坚持公益性,控制成本,学校自办食堂坚决执行“零利润”,托管食堂利润严格控制在5%以内。食堂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账管理,规范收支流程,并自觉接受家委会监管。
五、切实扛牢齐抓共管责任
构建分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校园餐”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校园餐”的保障和安全工作。
(一)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区城乡融合局负责全区学校食堂建设、供餐安全、膳食经费、食材采购、餐食供应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区市监分局负责学校自办食堂、校外配餐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许可准入,加强从业培训,坚持日常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区财金局负责强化学校食堂经费投入保障,开展食材采购、膳食经费监管,发现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校园餐膳食经费监督。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区综合执法中心负责学校厨余垃圾回收、处理及管理工作。宣传网信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中小学校主体责任。坚决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卫生健康安全不达标,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病事件发生。扛牢压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校长负责制,健全食堂和供餐单位内部控制、岗位责任、运营监管、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试餐陪餐制度。完善各类信息公开制度,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和风险隐患排查。校外供餐、配餐的学校要严格落实餐食交接验收手续,确保分餐和用餐环境卫生。
六、扎实推进常态长效机制
无论是新建食堂,还是新增校外供餐,都应遵循“明确标准、分步推进、逐步到位”的方法,夯实补齐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短板,全面提升“校园餐”安全管理水平。统筹好治标和治本,多维度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切实让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全、社会满意。
要加大学校食堂日常运行维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教师试餐陪餐实行排班制,餐费据实结算,由区财金局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发挥家长监督作用,2025年暑期,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幼儿园、中小学家委会的组建,参与校园餐、校服购买、择校费、保险购买、教辅材料等涉及学生及家长承担费用的事项决策和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社会监督,推动涉校园事务监督社会共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属地社区等参与日常监督检查。公布举报信箱、电话,探索运用“码上监督”“一键举报”等方式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教育督导体系,加强结果运用。坚持最严的处罚问责,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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