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5-30
 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全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葛店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2527        

 

 

2022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依据2022年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区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扎实开2022“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违法行为,曝光违法案例,扎实推动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61日至30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

(三)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部门和单位要跟踪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落实情况,报道基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措施;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性报道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以专访、通讯、评论、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报道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成果、典型事例,突出报道专项行动中涌现突出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个人;深入剖析专项整治的重要经验和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提高奖励标准,简化奖励兑现手续,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吴都行”“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安全生产吴都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12月底结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发布安全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公益短信、提示语音等,利用各类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平安交通”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办考核

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加强案例曝光

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严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行业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

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广各行业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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