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26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改革要求,大幅降低市场主体行业准入准营成本,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深化“证照分离”,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全市通用”,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大幅降低企业准营成本,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为中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加快机制创新,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事多流程”整合为“一链一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书承诺、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一码监管”。建立简约高效、宽进严管、覆盖面更广的“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不断提升改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再造审批管理服务全流程,努力打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二)落实放管结合。在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的同时,全面建立与行业综合许可相适应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厘清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三)法治引领改革。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一业一证”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现有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具体许可范围以单项法定许可为准,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事项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行业目录管理机制。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在借鉴华容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经验,落实《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见附件)的基础上,结合各地产业特点,可探索推出更多“一业一证”改革事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二)建立综合审批规范机制。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各协同部门制定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梳理每个行业涉及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协同部门)
  (三)建立系统技术支撑机制。市行政审批局统筹协调审批系统与“一业一证”平台对接,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并审批、统一出件。“行业综合许可证”由各级行政审批局统一制发并加盖公章,实现“一证准营”,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在线办理,自主打印行业综合许可证和有关单项法定许可证。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业综合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四)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一码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联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五)建立法治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应梳理“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复制推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对需要暂时调整适用的,会同市司法局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司法厅上报国家暂时调整适用。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巩固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六)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华容区作为全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先行区,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成果,开展以市场主体诚信为基础的准营承诺即入制试点工作,持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22年6月底前实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初步建立守法企业承诺后即获准营资格的管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华容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五、办理流程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构建“线上申报后台直审、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窗出证”的工作模式。
  (一)双线申请。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增设“一业一证”申报入口,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线下“一窗受理”“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12月底前具备线上线下正常办理能力。
  (二)并联审批。各有关审批部门获取到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应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依法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产生的证照数据及时归集到省电子证照库。
  (三)综合出证。各级行政审批局依托“一业一证”制发证系统统一打印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和送达相关证书,并公布查询渠道。对制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归集到省电子证照库。当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审批部门应及时通报或函告行业综合许可证颁发部门,由各级行政审批局同步对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单项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共同牵头,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优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烟草专卖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
  (二)强化培训指导。市级牵头部门和各协同部门要积极支持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及时响应改革诉求,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大力提升“一业一证”专窗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强化考核监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把“一业一证”改革纳入我市重点目标任务,推动和督促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微、端”等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一批)
附件
鄂州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第一批)
 

序号

行业名称

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时限

市级牵头

部门

市级协同

部门

备注

现审批时限

改革后

审批时限

1

便利店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乙类非处方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2

超市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乙类非处方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或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3

饭店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市或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配套建设燃煤、燃油、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以及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天然气锅炉的须办理

4

小餐饮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10个工作日,目前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5

烘焙房/

面包房/

蛋糕店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6

咖啡店/

茶馆/

奶茶店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7

酒吧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烟草专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8

 

母婴用品店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9

健身房/

健身馆

(含游泳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市或区级体育主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市文旅局

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或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游泳场(馆)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0

美容美发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市卫健委

市消防救援支队

美容店和3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店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1

药店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市场监管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零售)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2

宾馆/

酒店/

旅馆

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

区级公安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正常程序5-10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正常程序5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排水许可证

市、区级城镇排水主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武汉市承诺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验),其他地区根据实际调整

武汉市承诺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验),其他地区根据实际调整

从事餐饮活动或者消毒排水的需要办理(消毒排水只武汉市有此事项)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市或区级烟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按需办理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市或区级体育主管部门

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市或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法定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配套建设燃煤、燃油、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以及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天然气锅炉的须办理

13

书店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区级宣传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

目前1-1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委宣

传部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出版物网上发行备案

区级宣传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

目前1-9个工作日

9个工作日

1.属于行政备案事项

2.按需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4

电影院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区级宣传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

目前1-9个工作日

9个工作日

市委宣

传部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或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5

歌舞娱乐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市或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市文旅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或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歌舞厅须办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6

 

 

游艺娱乐场所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市或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市文旅局

 

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或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7

网吧/

网咖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市或区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和现场勘验)

市文旅局

市公安厅、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区级公安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8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

区级市场监管部门

法定20个工作日,目前1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按需办理

18

 

农资经营店

农药经营许可(非限制使用农药)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平均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市农业农村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19

宠物店/

宠物医院

动物诊疗许可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平均5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市农业农村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兽药经营许可证(非生物制品类)

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平均4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市或区级消防救援机构

法定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制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5个工作日

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办理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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