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忧“酬”!葛店解锁“新技能”,助力讨薪成功

信息来源:葛店经开区 日期:2024-05-23

  5月15日,葛店经开区总工会联合葛店经开区人社、华容区人民法院、华容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次运用“一函两书”机制,调解区内一起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及拖欠职工工资的案件,帮助成某某讨薪成功维权。

  据了解,2023年4月,职工成某某入职葛店经开区某电子厂,上班之后企业以合同主体变更说明函为由未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因职工本人提出劳动仲裁为由拖欠职工2024年1月工资。

  2024年3月27日,成某某提请葛店经开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仲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和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定企业应赔付成某某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拖欠工资等共计28786.64元。

  企业不服起诉到华容区人民法院,区法院按照省高院、省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委托葛店经开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区总工会积极耐心细致地与企业代表做思想工作,数次沟通企业仍然拒绝调解。区总工会发起联动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和华容区人民法院先后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5月15日,华容区人民检察院与葛店经开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在葛店经开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约谈某电子厂企业代表和成某某,现场阐释法律规定,剖析双方争议焦点,耐心细致地调解沟通,企业方代表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成功达成和解。

  “公司虽然签调解协议书,但仍不支付我怎么办?”成某某担忧地问。

  “完全不用担心,如果不按期支付,我们会继续为你维权,申请法院强制支付令。”区总工会法律顾问陈律师说。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工资问题,事关一个个小家庭的幸福冷暖,更关系民生保障大计。葛店经开区总工会会同葛店经开区人社、华容区法院、华容区检察院等单位四方联动,实现会议联席、情报互通、平台共享,打通维权服务职工最后一米,以“多元调解”的方式,共同助力化解职工烦“薪”事,以法治力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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