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重疾支出高
孩子上学负担重
下岗失业收入低
......
职工遇到困难怎么办
莫急 莫慌
工会“娘家人”来帮忙
帮扶对象
本人户籍在鄂州市内,在市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本人户籍虽不在鄂州市内,但在市内单位就业的职工。
申报条件
01建档困难职工申报条件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高中及以上)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医药费、学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鄂州市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月)。
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纳入建档帮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3、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
5、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
所需资料
1、基本资料:①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②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③户口本信息页;④公示场景图片。
2、针对不同致困原因,提供以下分类资料:
①城镇低保户提供城镇低保证;
②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③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证明;
④因公牺牲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提供去世职工因公证明;
⑤离异家庭,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裁决书;
⑥家庭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提供购买票据和所有权证明。
3、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申请建档前连续12个月的家庭收入。工资性收入提供工资支付银行流水单(所在单位盖章)或者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其他收入也应提供佐证材料。
4、家庭刚性支出。针对不同致困原因,提供以下分类资料:①子女上学的,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以及学费、住宿费、保险费、长途路费的票据;
②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的,提供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以外的自费部分);
③有残疾人的,提供康复治疗费用发票,长期照料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护理协议或合同;
④因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提供消防、公安等部门或街道(社区)出具的相关材料;
⑤属于无自住房租房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租房合同或协议。
建档救助标准
1.可以享受生活救助。深度困难职工每户每年不超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个月之和(8400元)、相对和意外困难职工每户每年不超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7000元)。
2.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根据困难职工医疗医药费支出和帮扶资金筹集情况,依据困难程度按照不超过个人自费医药费60%-70%进行救助,一般每户每年不超过2万元。
3.可以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7000元;对高中、中职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4200元。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实施一项救助,也可实施多项救助。
如果达不到建档困难职工申报条件的
别担心
临时救助
也许能够帮到您
02临时救助申报条件
1、因非个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等原因,造成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
2、本人或家庭成员(限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
3、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的职工,因公牺牲职工的家属。
4、因重大疾病住院或手术的职工。
申报程序
(一)线下申报:个人申报 → 本单位工会核查 →区总工会审核 → 大数据信息审核比对 →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帮扶或临时救助
(二)线上申报。关注或下载“湖北工会”APP,并进行实名制认证,点击“职工困难帮扶”,按照提示填写困难帮扶申请内容,并提交申请。
咨询方式
职工申报可咨询所在单位工会
也可联系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帮扶热线:
联系电话:027-53080051
地址: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19办公室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