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
我市将出台
《鄂州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
“首席服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
高效推进我市重大项目落地
提升重点企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持续打造
鄂州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管理办法(试行)》共包括总则、工作职责、选派和管理、工作机制、评价、附则等六部分。
办法所称“首席服务员”是指从市、区两级参与年度绩效考核的单位中选派,负责对接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协调解决发展难题的机关干部。
其中,市直单位分别选派一名县级干部为本单位“首席服务员”,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区级各部门分别选派一名科级以上干部为本单位“首席服务员”,实行“一对一”或“一对多”服务模式。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首席服务员”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理念,遵循“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原则,以提升服务效能、推动项目落地、助力企业发展为核心目标。
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主动帮办代办、强化政策兑现、协调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做强做优等。办法适用于全市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以及全市“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管理办法(试行)》强调
●“首席服务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严禁接受非法有偿服务,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
●严禁对企业指手画脚、干扰企业决策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泄露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财务指标等属于商业机密的内容,不得随意增加企业额外的工作负担和经济负担。
“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是我市加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管理的创新之举,也是持续打造鄂州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的有力支撑。”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鄂州将牢固树立“服务项目就是服务发展、服务企业就是推动经济”的理念,加快完善“全链条贯通、全要素聚合、全周期护航”的服务体系,推动政策精准滴灌、服务主动靠前、难题高效破解,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鄂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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