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业主委员会,齐绘治理新蓝图 ——致全区住宅小区业主的一封信
全区住宅小区广大业主朋友:
物业管理作为"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的关键领域,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更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矛盾集中体现的难点与痛点。当前该领域主要面临以下突出问题:投诉居高不下、服务质量下滑、物业收支不透明、信息不公开、服务不到位、部分老旧小区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等。随着基层精细化治理的深入推进和居民对物业服务有更多新期待,业主委员会作为联系社区和居民的基层组织,作用越来越凸显。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业主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277条规定业主可设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为住宅小区决策机构,业主委员会为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监督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共有部分权益;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包括选聘物业、使用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调处矛盾,建立沟通平台,化解物业纠纷。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是业主行使自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增强社区治理效能,应依法依规推进并加强监督指导。
近年来,各地住建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条例,旨在规范业委会的组建流程、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并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做出了重要的工作部署,化解群众反映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和公共收益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1.交付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建筑物总面积50%的;2.交付房屋套数达房屋总套数50%的;3.自首位业主入住满两年且入住户数比例达20%。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分为四步:一是提交申请。由业主向住建部门提交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先需社区审核申请资料并盖章。二是成立筹备组。葛店镇人民政府会同所辖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确认业主身份及投票权,拟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草案,审核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并公示候选人名单。三是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及其它相关决定事项;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完成公示。四是备案登记。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社区、葛店镇人民政府、住建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凭备案证明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的关键举措。通过依法成立、规范运作的业主委员会,能够有效维护业主权益,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当前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各地实践成效显著,建议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共同打造美好居住环境,让社区幸福指数看得见、摸得着。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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