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湾社区一期22栋建垃圾站反映件的回复

日期:2025-01-15
  留言时间:2025年1月13号
  留言内容:大湾社区22栋附近垃圾暂存点有异味。
  回复时间:2025年1月15日
  回复内容:贵办来函反映关于大湾社区22栋附近建垃圾站相关事宜,我司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1、针对大湾社区建设生活及建筑垃圾暂存点位问题

  根据葛店经开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要求,将大湾社区一期列入葛店经开区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新市民物业公司作为大湾社区一期物业管理单位,积极响应号召,联合区执法中心、葛店镇、大湾社区居委会、大湾社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党员和群众代表等,结合小区情况多次实地查看选址,拟在社区交通便利、便于垃圾收集与转运、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点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及建筑垃圾暂存点,确保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前期,新市民物业公司联合大湾社区居委会、大湾社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党员和群众代表共同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会议一致通过大湾社区一期26处四分类垃圾分类亭、1处智能垃圾分类回收亭和4处生活及建筑垃圾密闭暂存点的选位,并分别进行了建设点位公示,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对意见等反馈信息。

  2、针对居民反映生活及建筑垃圾暂存点集中存放可能产生异味问题

  据了解,根据此次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要求,其中可能存在异味的4处生活及建筑垃圾暂存点均采取密闭式建设工作,并在内部配置了冲洗、排水等净味设施,在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同时,通过常态化的密闭冲洗作业,保障周边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也大大降低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影响。

  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质量、实现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后期,我司将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垃圾转运点位周边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共同为创建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回复部门:鄂州新市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gwh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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