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时间:2026年3月18日
主要诉求:如实反映:一:4部电梯坏了几个月不修。二:消防设施长期无维护,漏压无法使用,无灭火器。三:撤场不交维修基金与公共收益收支帐目,不退公共收益资金。四:破旧的两轮电动车充电棚,消防设施,大门闸杆机向新物业要大几万的钱,导致新物业不愿接手。五:物业向住建局备案公示3月12退场还故意向有的业主收取2026年整年物业费,停车费。六:由于旧物业的无理违法要求导致新旧物l业无法順利完成交接,导致小区无人打扫垃圾,小区现在垃圾遍地,垃圾桶垃圾无人拖倒,垃圾堆成小山,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小区环境业主身体健康。
答复时间:2026年3月25日
答复单位:葛店开发区住建局
答复意见:"商建华: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御景名城小区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无人管理的情况。经核实,该小区前物业公司已于2026年3月12日依法、依规正式退出小区管理,根据《鄂州市鄂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内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管理义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该采取措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社区托管或引进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该小区原物业公司正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交接中,小区日常管理问题,建议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所辖社区反映。 关于物业公司退出后有预收业主物业费的情况。经了解,目前该小区原物业公司正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交接中,交接过程中会与业主委员会商议预收业主物业费的处置方案,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将按照协议方案处置该笔费用。 2026年3月24日15:36分我们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