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与解读】关于《葛店经开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信息来源:葛店经开区 日期:2024-05-17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物业管理一定程度上已进入了“业主时代”,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了更标准化和规范化的需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解决责任定位不准、部门执法不严、物业企业服务不善、业主自治不为等重点难点问题,为了更好推动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行动方案》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6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物业管理条例》;

 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4、《鄂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5、关于推动鄂州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6、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物业管理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葛店经开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主体分为四大块: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组织保障。其中工作目标共有6项,主要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社区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2024年全区“红色物业”创建达到30%,2025年达到50%,2026年达到70%;二是物业行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探索建立区住建局、葛店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体系,业委会管理更加规范,物业服务更加完善,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按质论价、考核评价机制有效形成;三是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大幅提升,2024年,全区住宅小区(含还建社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80%,2026年达到100%;四是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24年全区规上物业服务企业(年营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达到2家,到2026年力争规上物业服务企业达到5家以上;五是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2024年全区小区业委会组建率达到 35%,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超30%,到2026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率要达到70%;加强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支持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六是加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2024年启动2个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及试点社区具备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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