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六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线索征集范围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组织选举、扶植代理人;侵占集体资产,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或非法占有集体土地资源;依仗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群众;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确权等工作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聚众阻挠项目建设与资源开发;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村霸”“乡霸”。
(二)在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领域,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洗砂、盗采江砂河砂,破坏生态环境;以暴力手段垄断资源、强买强卖、打压合法经营者;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前科人员实施暴力拆迁、恶意竞标,扰乱市场秩序、牟取非法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沙霸”“矿霸”。
(三)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段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实施强拿硬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街霸”。
(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煽动闹事、干扰重点项目建设;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市霸”。
举报须知
(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实行专人登记、专人管理,确保举报人个人信息不泄露、人身安全有保障。
(二)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口头反映等方式向葛店经开区扫黑办、葛店经开区公安分局及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举报。当面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接收举报线索地址:
• 葛店经开区葛洪大道969号(葛店经开区公安分局)
• 葛店经开区华烁路9号区综治中心(区扫黑办)
邮寄地址同上。
举报电话:
• 葛店经开区扫黑办:027-53037040(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葛店经开区公安分局:027-3818110(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葛店经开区扫黑除恶斗争和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公安局葛店经开区分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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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开区发展大道特一号 联系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3080000 电子邮箱:gdkfqxx@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4517号-2 鄂公网安备 42070302000097号 网站标识码:42070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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