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劳动案件受理及调查时限是多长?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6-28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23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4年第25号)第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案件,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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